澳门税法比中国相对简单;税率亦相对较低。如在澳成为「商业企业主」,每年就须缴交所得补充税。
所得补充税,即企业所得税,在澳门划分为两类,一类称为A组纳税人,另一类称为B组纳税人。A组与B组纳税人的最大分别是:
- A组纳税人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并且由会计师或者核数师负责报税,而可课税收益将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资料核定;及
- B组纳税人可以没有会计制度,亦毋须由会计师或核数师报税,但可课税收益将由并须委员会估定。
若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必须作为A组纳税人:
- 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社;
- 注册资本超过澳门币100万元的公司;
- 过去三年平均可课税利润超过澳门币50万元的公司。
A组和B组纳税人的税务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A组纳税人的收益申报书必须在每年的四月至六月份内递交,而B组纳税人必须在每年的二月至三月份内递交。
我们明白客户每年都会为税务申报上所要填写和安排的文件大费周章,如有欠交或不正确及发现有遗漏等情况时,澳门政府相关部门亦有权罚款澳门币壹佰元至壹万元。为避免罚款和合时提交收益申报书的情况下,我们致力提供以下税务申报服务:
- 协助客户申报所得补充税B组-收益申报书;
- 安排澳门注册核数协助申报所得补充税A组-收益申报书。
若客户收到澳门政府相关部门查询有关税务上的问题,我们亦乐意提供以下服务:
- 适时回复由财政局提出的税务查询;
- 税务申驳及上诉服务。
有意者可以透过 <联系我们> 索取有关收费详请或其他有关询问。